近年来,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受理各类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区检察院党组把推行繁简分流作为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自2024年4月以来,积极探索案件“三个集中”受案新路径,有力推进刑事案件提质增效。
传统受案模式下存在的主要问题:驻马店市主城区内仅有一个建制区基层检察院,对接城区六个公安分局,案件体量连年稳居全市基层院首位。如,2024年上半年,区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量居全市首位,占全市的22.1%,与排名第二、第三县院捕诉案件之和相当,但区检察院刑检条线包含院领导在内实有员额检察官14人,占全市刑检条线员额检察官总数的10.07%,相当于区检察院以全市10%的刑检员额数办理了超过全市22%的捕诉案件,办案压力较大。以往受案模式下,办案人员几乎每天都要接收新案件,需要频繁外出告知、提讯、出庭等,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创新工作机制、细化繁简分流已刻不容缓。
探索“三个集中”办案新模式,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该院党组经调研发现工作中面临的上述问题后,高度重视,在通过院务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公检法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探索出“三个集中”受案新模式,即: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起诉。
集中受理:一是固定审查起诉案件移送时间。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公安机关于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一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案件,驿城区院进行集中受理审查。除上述时间外,非因特殊案件,原则上不再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二是集中部门全部力量受理审查,确保案件当日全部分流。综合业务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甄别繁简类别,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立即受理并即时分配。三是抽调业务部门干警共同对繁简类别进行把关,减少案件繁简转换等情形。综合业务部经与普通犯罪和重大犯罪检察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控告申诉和未成年人检察部会商后,由以上各业务部门派员在案管大厅值守,配合案件受理人员及时完成案件受理审查,同时确保案件分配及时、繁简分流准确。
集中审查:一是快速、集中阅卷。受案后二日内全部完成案卷初阅,快速掌握案件基本情况,梳理需要核实的问题,为下一步讯问、核实证据等打好基础。二是集中核实情况,确保受案三日内完成告知程序。如由院办公室集中派车配合办案部门去看守所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签署具结文书等。三是集中传唤、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需要讯问的非羁押犯罪嫌疑人以及询问被害人、证人等,集中在办案中心进行,由司法警察全程保障办案安全。四是集中进行案件审查把关。对于需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检察听证、检察委员会的案件,在前期审查卷宗、询问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文书等的基础上,由办案部门统一报送案管部门,每周固定时间集中进行听证或者审议等。
集中起诉:一是集中提起公诉。在案件集中受理、审查,集中召开联席会、听证会或检委会等程序后得以实现集中办结。办案部门集中向机要部门申请《起诉书》《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的用印,而后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提起公诉。二是集中参加庭审,实现案件快审快结。集中受案之前,零星的庭审排序导致办案检察人员几乎每天均需要出庭,更有甚者上午、下午都要出庭应诉,导致工作时间紧张。为此区检察院与区法院沟通协调,对集中提起公诉的案件集中进行庭审,大大节约了法官、检察官的时间成本。
完善人员配备,打造专门办案团队。该院认真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为配套落实“三个集中”受案新模式,在不打乱部门职责配置的情况下,成立多个专门化办案团队,负责专门案件的办理。一是保障办案团队人员配置。经院党组决定,刑检部门组建“1个员额检察官+1个检察官助理+1个书记员”的专门化办案团队,为案件快速办理提供基础保障。二是立足于“一干警一专长”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区检察院根据自身案件特点,成立“新型毒品犯罪办案团队”“帮信办案团队”“金融犯罪专办团队”等,使刑检部门人人有特长、案案有专攻。三是针对近年来多发、频发类案件抽调专门办案团队办理。例如今年第二季度以来,辖区内未成年盗窃、性侵案件呈多发态势,且有逐步上升趋向。区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抽调未检部门专门力量,由两名员额检察官带领办案团队专门办理此类案件。
持续优化改进,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集中”受案模式运行以来,区检察院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判,及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优化。一是规范使用司法警察,确保办案安全。集中受案后,大量案件的集中讯(询)问导致办案中心大量人员聚集,各种办案风险明显上升。区院针对该情况立即作出部署,讯(询)问过程由司法警察全程参与,有力保障了办案安全。二是优化值班律师制度,确保检律协作同频共振。集中受案之前,值班律师根据办案检察人员需要分散开展具结工作。集中受案后,大量案件需要在固定的时间内进行具结,个案通知值班律师的工作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办案工作,区检察院及时与区司法局沟通协调,由司法局每周分两批指派值班律师到院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既提高了检察办案效率,又有效减轻了司法局、值班律师的工作负担。
“三个集中”受案模式实行以来,员额检察官们得以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不再频繁往返看守所、法院,不再需要每日传唤、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办案诉讼效率明显提升。2024年第二季度,区检察院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较第一季度上升35.6%的情况下,第二季度的审结率较第一季度提升10.8个百分点。“简案”的平均办案时长从2024年第一季度的11.2天缩短至第二季度的10.5天。(高静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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