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迪)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衡水市冀州区文物保护管理所荣获“河北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冀州区文保所扎实推进文物保护、管理、征集、研究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该所加大争跑力度,积极争取冀州古城遗址、城墙本体维修、旧城街区老建筑等项目上级专项文保资金支持,已到位108.8万元,另有1257.73万元即将到位。古城遗址被列为创建衡水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重要节点,先后完成了保护规划、工程方案的审批和建设范围考古勘探,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基本竣工。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野外文物巡查管理制度,设置文物保护警示牌、界碑,谋划后冢汉墓、双冢汉墓等6座野外文物增上安防系统,已完成省文物局评审,即将拨付资金并实施。积极组织文物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手册、公示文保责任人,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冀州区文保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文保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在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加强对全区文物资源的挖掘阐释和活化利用,将文物保护成果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展览、文创产品、数字化体验等,让群众看得懂、感兴趣、想参与、有收获,从而增强文化认同,培育家国情怀,弘扬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