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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民办教育如何规范?建议设立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平台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强在介绍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到,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来自教育界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教育厅原一级巡视员刘菊娇,对此深感认同。今年全国两会,她也将结合自己对民办学前教育的观察和思考,提交一份相关提案,建议设立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

刘菊娇介绍,近年来,在我国学前教育领域,以公办为主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不断扩大,同时伴随着全国人口出生率下降,不少民办幼儿园招生人数逐年下降。一些民办幼儿园受办园成本影响,办园意愿下降,虚假宣传、挪用学费、恶意关停等不规范办园行为,呈现频发苗头。

针对民办学前教育出现的新情况,2023年8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其中提到“民办幼儿园收费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

不过,刘菊娇注意到,上述规定虽然明确了专用账户的合法性,但如何对收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风险预警怎么做,各地做法不同,不少地方尚未建立有效机制。2023年秋季开学期间,一些地方有的民办幼儿园出现因资金链断裂关停,导致家长退费困难、幼儿无园可上的现象,不仅侵害广大幼儿家长切身利益,也损害了民办学前教育的整体形象。

为此,刘菊娇在提案中建议,可以借鉴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做法,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平台,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

她建议,一要坚持“全纳”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类民办幼儿园均应在注册地所在县(市、区)自主选择一家具备第三方托管条件的银行,开立唯一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收费账户应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餐费或其他服务性收费均纳入管理,由银行对其账户进行监管。分园也应开立唯一专用账户,实行“一址一证一户”。

二要强化底线监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幼儿数量、教职工数量等,对专用账户设置最低余额(不低于1个月正常办园支出),作为办园风险保证金。为充分保障幼儿园举办者的办园积极性,收费资金以学期为单位,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幼儿园可按月提取一定额度资金支付办园成本,确保资金余额足以保障家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风险预警。教育行政、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判风险情况,最大限度做好风险防控,并根据风险程度,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督促幼儿园举办者及时补充办园资金,规范办园行为;若不能继续办园,及时依法启动终止办园程序,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要发挥监管合力。各地应明确教育、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各自职责,将幼儿园收费监管纳入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形成监管合力,创造一个有利于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记者 罗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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